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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6
【官方公告】关于昆山摩杰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诉案件审理结果的严正声明
关于昆山摩杰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诉案件审理结果的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25年5月9日
发布单位:昆山摩杰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一、事件背景
近期,我司(昆山摩杰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原告烟台市福达瑞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因知识产权纠纷对我司提起诉讼(案号:(2025) 苏 0583 民初 13900 号)。
我司高度重视此事,第一时间组建专项小组,依法积极应诉,并按时出席了法院组织的庭审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商业信誉。
二、法院审理查明事实
2025年5月7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烟台市福达瑞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或证据材料。
三、法院裁定结果
鉴于原告缺席庭审,无法查清其主张的事实及理由,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庭作出如下民事裁定:
本案按原告烟台市福达瑞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烟台市福达瑞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全额负担。
至此,本案已正式终结。该裁定结果表明:我司在本案中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原告的指控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四、公司声明
此次诉讼事件纯属原告单方面的恶意行为,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对我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一定干扰。法院的公正裁定充分证明了我司经营的合规性与合法性。
在此,昆山摩杰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
我司经营状况稳健,业务开展一切正常。
我们尊重法律,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但对于任何试图通过恶意诉讼抹黑我司商誉的行为,我们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感谢广大客户、合作伙伴及员工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附件:法院裁定书
以下为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原件扫描件(关键隐私信息已依法脱敏,主体信息保留以供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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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2025) 苏 0583 民初 13900 号 民事裁定书)
昆山摩杰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